
睿婕财税小编收到了许多客户咨询,他们都有同样的困惑,概括如下:我们领导要再开一个公司,不过还没说清楚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我对这个问题也不太了解,贸然去问领导怕领导觉得我办事能力差,对不起,我该怎么做?到底是领导让我去注册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今日睿婕财税小编为您详述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差异。
I.分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分公司系指在居住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根据这一规定,分支机构具有下列特征:
1.公司的分公司;
2.具备商业资格;
3.没有法律人格。
二.子公司的特征:
附属公司指其一定数量的股份被其他公司所拥有,并被其他公司所控制。拥有其他公司股份并能够控制的是母公司。母子公司是控股股东之间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附属公司有:
1.子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由某公司持有并加于控制。
2.子公司具有独立法律人格。
三.确认分支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同一点和差异有助于识别:
一、同点:均具有经营资格,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区别点:
(1)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附属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依法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不负任何责任。
(2)业务名称不同。分支机构名列前茅,分支机构名列前茅,分支机构名列前茅;分支机构可自命名,无需加上母公司名称。
(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内容不同,出资方式也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分公司可成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可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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