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念类误区
误区一: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纠正:
可以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3号公告),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误区二: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还免征企业所得税。
纠正:
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销售额不足30万元,免征增值税,但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误区三: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因此无需取得发票。
纠正:
日常费用仍应依法取得合规票据,否则不能税前扣除,导致企业所得税额外缴纳的税收风险。
误区四: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30万以内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纠正: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每季度申报销售商品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不能在30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需要全额计算和缴纳销售商品的增值税。
误区五:
小规模只能季度申报。
纠正: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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