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创业者在选择创业的时候,总是不清楚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公司的不同之处,下面睿捷财税小编就这两个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比较。
公司和合伙企业有什么不同之处?
1.注册公司作为法定代表人,具有持久的持续性。合资企业的投资者并非法人本身,在合伙人死亡之后,就会退出。
2.法人法人,注册公司须有独立产业,能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合伙企业不具独立产业,由合伙人负责合伙产业。有限合伙人相互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有无限责任。
3.注册有限公司与其成员属于不同的法定主体,二者权利义务不同。合资企业与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财产和责任相互衔接。
4.注册公司的行动指南是公司的有关规章纲要以及《需准守规章细则》,只要是受《纲要》和细则约束的人,可以自行通过持有股份参与公司,成为公司的有关成员。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董事.经理之外,该公司其他成员没有实质性的运营权力。各合伙人之间以合伙合约联结,未经各自合伙人的完全认可,第三人不得参与合伙。个别合伙群体(不包括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代表合伙和其他合伙人处理经营事务。
5.从事注册公司的股东不应保守商业秘密和负竞业禁止,也没有绝对信义义务。
6.进行注册公司成员的常规变更,通常对公司的生存没有影响。而合伙人制成员的变化.存亡,将导致合伙的瓦解。
7.对注册公司负有责任的有关债款,只能向该目标公司催讨,权利也只能交由公司来履行。每一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可以通过合伙企业债务被借出的债权人直接催讨。
8.完成注册公司的会员或股东,不可直接被看作是公司的相关代理人,也不可由于个人行为而擅自将公司捆绑在一起。伙伴可以在任何时候,以合伙的名义与外界签订合同,向外借款。
9.公司注册的商标为本公司所有,其成员不得擅自或擅自使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商标权应予以注意:合伙人在企业拆伙后,可以各自使用与原合伙有关的名称。
10.注册公司包含一些有意非赢利的公司,而合伙公司则须以赢利为目的。数个自然人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可以足以构成另一类非法人团体的联合,而不构成合伙。
11.注册公司的有关形式安排,应以《公司法令》为规则,而合伙的安排形式需要相对敏感,只要不违反有关法规,可采用合伙人协议方式进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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