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发票备注栏有哪些涉税注意事项?

日期:2024-07-11 11:11:36 来源:睿婕财务

营改增”试点以来,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关注。但现在,无论开具或收取发票,都需要额外重视它了。一旦出错,轻则作废、退回,严重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那么发票备注栏有哪些涉税注意事项?
1.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必|须备注
根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2.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根据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
3.提供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4.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
根据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5.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
根据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比如劳务派遣公司(安保服务同)、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同)选择差额计税,通过差额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要有“差额征税”的字样才是合规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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